关于【7.2 课程设置】的重要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0-16 信息来源:jwc 浏览次数: 作者:诊改办

根据部分院校的反映,【7.2课程设置】中的系部应该是“开课系部”还是“专业所属系部”。就此事我们请示了何锡涛教授,决定【7.2课程设置】的系部应为“专业所属系部”。

实际上,【7.2课程设置】是反映各专业开设课程的情况,也就是专业的“培养计划”,所以,【7.2课程设置】应包括系部各专业开设的全部课程。

至于“999999 混合专业”的公共选修课,由各系部自行创建。如果之前已经由职能部门创建的公共选修课,也应该重新分配给相关的系部。

由于7.2表的系部改为“专业所属系部”,在工作分配中,7.2表的采集人只能授权给有专业的系部,不应该授权给没有专业的部门(如基础部、就业中心等)。因为这些部门没有专业,在7.2表中也无法创建课程。

为此,我们对网络版进行了相应的修改,各院校需更新系统(v2017 1.003),并且可能要对【7.2课程设置】的数据作相应的调整。(主要是999999 混合专业的公共选修课)

 平台小组  ;2017-7-26